(一)学生的饮用水由学校负责卫生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教师负责管理。
(二)提供给学生的饮用水和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三)由学校负责卫生管理的科室进行监督管理,每月定期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和清洗工作。
(四)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开水桶,必须加盖加锁。
(五)要求学生每天带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隆昌县城关职业中学出租场所
管理制度
(一)学校出租场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未经市、县(区)教育局批准,不得将非居住用房作为居住用房出租。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经批准同意出租的学校房屋,要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增加房屋承重量。
(三)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社会车辆。
(四)向社区开放的学校设施场地应当与乡(镇)、街道签订合同。同时加强安全管理和值勤制度,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