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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城关职业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30 21:49:58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消防部门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的的精神的指示,确保校园无消防安全隐患,防火于未然,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有序,现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指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隆昌市城关职业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1、每期通过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处室应针对期辖区消防安全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组织师生学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由各处室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后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并上交,如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区间将安全出口上锁,关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认真做好24小时值班制度,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根据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初期的处理工作,如有必要要及时拔打119火警电话号码。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学校后期处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专职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专职管理员要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
、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栓、灭火器材要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
、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处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
各处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
禁止师生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5)门卫、保卫值班人员在放学后要及时巡查各教室处室的电源使用情况,并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及时的关闭电源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