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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隆昌市城关职业中学学生考勤和请假销假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30 21:54:27浏览次数: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外出、因故不能坚持学习及班级活动者必须提前请假,按时归校销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

2、学生在行课(实训)时,除下列情况以外无特殊事由原则上不得请假:(1)本人生病且有校医证明;

(2)直系亲属病危或死亡;

(3)学校认可的特殊情况。

3、请假程序及审批办法:

(1)本人向班主任报告请假理由,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情况决定是否可以提出申请;

(2)请假时间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休息时间的,由班主任审批;

(3)请假时间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课时间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年级主任审批;

(4)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的,由班主任、年级主任、分管领导审批;

(5)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的须经校长审批;

(6)请假时如若班主任不在校,可由年级主任、行政值周、政教处酌情处理。

4、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完备请假批准手续,不得以口头形式(包括电话、短信)请假或代假,违者按旷课处理。若确系特殊情况,当事人未能事先履行手续,经学校认可,持有效书面证明履行补假手续。

5、各类假一律不得延假,归校后必须向请假层级销假,否则按旷课论处。若确系因病住院不能按时返校,须凭当地医院住院证明、处方和发票酌情处理。班主任当日应向学校报告学生请假销假情况。学校应严格按适当比例,控制学生请假外出人数。

6、若未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不假外出或逾假迟归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屡教不改的开除学籍,不假外出夜不归宿、强行不假外出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期间安全概由自己负责。

备注:

1、签字人签字时必须注明离校及返校时间。

2、通校生假条一式两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门卫;住校生请假务一式三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寝室管理人员,一份交门卫。

3、送同学去医院,陪同者最多两人。

4、一张假条最多可同时准假两人。

5、应是以下理由方可请假一天以上:(1)本人生病且有校医证明必须外出就医者;(2)直系亲属病危或者死亡。

5.要求:

(1)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履行手续,不得以口头形式请假或代假,违者按旷课处理。若确系特殊情况,当事人未能事先履行手续,经学校认可,持有效书面证明履行补假手续。

(2)各类假一律不得延假,否则按旷课论处。若确系因病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须凭医院住院证、处方和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由年级分管领导酌情处理。

附:学生请假外出时间及签字人员表

时  间

签字人

备       注

星期一至星期五

11:55-2:20

17:45-18:50

班主任

班主任不在,由年级主任签字;班主任、年级主人均不在,由分管领导签字。

如因疾病需及时外出抢救,校医签字后可直接外出,事后通报班主任。

19:00-次日7:40

班主任

值周行政或教师

    如果班主任不在,可由值周行政或教师与班主任联系后签字。

7:40-11:55

2:20-5:45

班主任

年级主任

行课期间临时外出(一天以内)

班主任

年级主任

分管领导

行课期间请假一天以上;分管领导不在校,由年级主任直接处理,分管领导回校后再通报。

星期六、日

班主任

值周行政

班主任、年级主任不在,值周行政与班主任联系后签字。

开学及假日返校

班主任

年级主任分管领导

提前向班主任提出请假申请,班主任上报年级主任及分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准假。

注:

1、请假人签字时须注明离校、返校时间。     

2、假条一式两份,一人一条。

3、因病就医,原则上由一人陪同,特殊情况需多人陪同须年级分管领导同意。

                                 

 四川省隆昌市城关职业中学政教处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