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查情况
我校根据隆教体党委〔2019〕74号《隆昌市中小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及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成立了以黄绍刚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组员为各分管校长。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经过自查,无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情况,无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情况;无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情况;无教师个人私自设立或参与设立培训班、补习班、家教班等情况。学校无乱收费现象,按相关规定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全体教师签订了不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
二、不参加有偿补课的承诺
城关职中在此承诺,本校教师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不私自设立或参与设立培训班、补习班、家教班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做贡献。
承诺人: 隆昌市城关职业中学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