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学校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及校园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预防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周(班)行政、值班人员、门卫(保卫)负责校园的执勤、巡逻任务。
二、巡逻执勤期间,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勤检查、勤巡逻。
三、维护校园内的治安秩序,保卫学校各要害部位及公、私财物安全。
四、值班人员、门卫(保卫)负责处理发生的一般治安问题,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值周(班)行政、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
五、执勤中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妨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的行为。
六、值班人员在巡逻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根据情况上报,值周(班)行政、门卫(保卫)、宿舍管理员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发现异常及时处置或上报。
七、值班人员要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遵守纪律,处理问题时,要耐心细致、依法办事、以理服众。
八、门卫(保卫)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九、严禁小商小贩、各类推销人员及闲杂人员入校。
十、做好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或上报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